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川工服招标(2022)0261号
2、项目名称:中原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2年09月16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变更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洛阳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城关街道办事处立奇大厦C区6楼610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9903791122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607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1833631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