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标识招牌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2018-03-27   来源: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 877

金水区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标识招牌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金水区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标识招牌拆除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金水区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标识招牌拆除项目;

2.2 项目编号:JSC2018-G-45号;

2.3 工程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4 招标范围:承担本区户外违章广告(包括:楼顶镂空字违法广告、楼顶镂空式违法广告、楼顶平板式违法广告、楼顶凸板式违法广告、楼顶箱体式违法广告等)的拆除工作;

2.5 服务期:8个月

2.6 最高限价:肆佰陆拾叁万柒仟壹佰玖拾元捌角整(¥4637190.80元);(一标段:1530273.10元;二标段:1548821.25元;三标段:1558096.45元;)

2.7 工程质量:合格

2.8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

1-3层楼顶镂空字违法广告约3220.31㎡;4-6层楼顶镂空字违法广告约3499.65㎡;7层以上楼顶镂空字违法广告约8991.84㎡;1-3层楼顶镂空式违法广告约23.76㎡;4-6层楼顶镂空式违法广告约49.50㎡;7层以上楼顶镂空式违法广告约180.51㎡;1-3层楼顶平板式违法广告约158.73㎡;4-6层楼顶平板式违法广告约102.30㎡;7层以上楼顶平板式违法广告约702.90㎡;1-3层楼顶凸板式违法 法广告约324.72㎡;1-3层楼顶箱体式违法广告约20.13㎡;

二标段:

1-3层楼顶镂空字违法广告约3259.34㎡;4-6层楼顶镂空字违法广告约3542.07㎡;7层以上楼顶镂空字违法广告约9100.83㎡;1-3层楼顶镂空式违法广告约24.05㎡;4-6层楼顶镂空式违法广告约50.10㎡;7层以上楼顶镂空式违法广告约182.70㎡;1-3层楼顶平板式违法广告约160.65㎡;4-6层楼顶平板式违法广告约103.54㎡;7层以上楼顶平板式违法广告约711.42㎡;1-3层楼顶凸板式违法广告约13.36㎡;4-6层楼顶凸板式违法广告约321.64㎡;7层以上楼顶凸板式违法广告约328.66㎡;1-3层楼顶箱体式违法广告约20.37㎡;

三标段:

1-3层楼顶镂空字违法广告约3278.86㎡;4-6层楼顶镂空字违法广告约3563.28㎡;7层以上楼顶镂空字违法广告约9155.33㎡;1-3层楼顶镂空式违法广告约24.19㎡;4-6层楼顶镂空式违法广告约50.40㎡;7层以上楼顶镂空式违法广告约183.79㎡;1-3层楼顶平板式违法广告约161.62㎡;4-6层楼顶平板式违法广告约104.16㎡;7层以上楼顶平板式违法广告约715.68㎡;1-3层楼顶凸板式违法广告约13.44㎡;4-6层楼顶凸板式违法广告约323.57㎡;7层以上楼顶凸板式违法广告约330.62㎡;1-3层楼顶箱体式违法广告约20.50㎡;

注:投标人可投标本项目多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17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拆除、拆迁)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5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项目经理),且无不良记录,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80328日至201804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东方陆港C14层招标代理一部

4.3 报名携带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无在建证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上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近期(近3个月)完税凭证、近期(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所有相关的资料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注:以上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经审验合格,方可报名。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7日上午9:00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东方陆港C14层)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 祝先生

电话: 135137138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东方陆港C14

联系人:  刘丹丹  陈路平  丁惠宾

电话:0371-85510622 /6381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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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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