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S245吉利东段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吉利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区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S245吉利东段改建工程。
2.2 政府采购编号:洛吉采代【2017】056号。
2.3 项目概况:全长1000米,红线宽42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道路、排水、绿化及照明等工程。
2.4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西起花苑路,东至G207国道。
2.5 资金来源:区财政筹措。
2.6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7 预算金额:约1920.99万元。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除招标人明确要求扣除内容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相关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工程,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均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01月以来连续9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01月以来连续9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3.4 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 须提供2014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金额为1500万(含)或以上的项目】
3.6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要求‘四表一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7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接受。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905室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
4.2.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派项目经理页面)。
4.2.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项目总工(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类似项目业绩1份,2014、2015、2016年度审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
以上证件4.2.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装订。)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90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56051
地址:吉利区河阳路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905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69991799 18848957037
电子邮箱:hncxlys@163.com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