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湖岗乡湖后村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湖岗乡湖后村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二次),招标人为 杞县湖岗乡人民政府,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第十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湖岗乡湖后村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HNCX-2018-0833
2.3、投资总额:1429.00万元
2.4、建设地点:湖岗乡湖后村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
2.8、标段划分:第十三标段:黄湖公路水泥稳定碎石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
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
3.2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3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与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8 日至2018年 11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 30 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业务受理区(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以上资料准备3套,并装订成册。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复印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确保所供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投标人需先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会员并进行网上报名,携带报名回执单再进行窗口提交报名资料事宜。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将拒绝投标人窗口报名事宜。
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12月4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杞县递交地点: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和建造师证参加开标会议,拟定的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湖岗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岗乡湖后村 地址:郑州市商鼎路东方陆港C栋14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537880008 联系电话:1861498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