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护栏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护栏项目已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护栏项目
1.2项目编号:郑惠财竞争性谈判【2018】097号
1.3总预算:70万元
1.4最高限价单价:200元/米
1.5项目内容:花园口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护栏采购
1.6交货时间及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花园口村
1.7质保期:一年
1.8质量要求:合格
2、谈判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或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谈判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3、报名及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信息
3.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0月09日至2018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一部报名,同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社保和纳税证明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 月 16 日09:00时。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惠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6.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6.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申先生
电 话:0371-65780355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先生 刘女士 丁先生
电 话:0371-85510622/63819622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