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白鹤镇河清村村民委员会关于郑上河清钢结构厂房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孟津县白鹤镇河清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郑上河清钢结构厂房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上河清钢结构厂房工程
二、采购编号:HNCX-2018-114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5日至2018年08月21日
四、磋商日期及地点:
磋商日期:2018年08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磋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开标室。
五、磋商小组名单:孔令才(组长)、陈永红、马呼雷(采购单位代表)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华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滑县文明路北段路西消防路南侧
成交金额:474000.00元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及证号:王笑天 豫241141565187
七、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740.0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九、公告期:2018年08月30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孟津县白鹤镇河清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孟津县白鹤镇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346102581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2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9-60296664
邮 箱:hncxlys@163.com
2018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