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白鹤镇人民政府关于郑上河清钢结构厂房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郑上河清钢结构厂房工程,采购人为孟津县白鹤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委托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竞争性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郑上河清钢结构厂房工程。
2.2 项目编号:HNCX-2018-114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孟津县白鹤镇。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孟津县白鹤镇郑上河清钢结构厂房,图纸建筑面积为1533㎡,结构形式为门式钢架结构,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7.0米。
2.4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工 期:30日历天。
2.7 项目概算:475249.16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0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1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发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5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2018年05月-2018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开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6 须提供供应商在2015年01月0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7 须提供2018年01月-2018年7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8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9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10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响应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竞争磋商判文件。
4. 供应商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8年08月15日至2018年0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2室报名。
4.2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或证件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社保证明)企业业绩,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三个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以上证件(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孟津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孟津县白鹤镇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346102581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2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9-60296664
邮 箱:hncxlys@163.com
2018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