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X-2026-021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搬离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采购人指定区域,包含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滨河办事处区域范围内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拖车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5.2 服务期:1年;
5.3 服务质量: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3.方式:本项目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内(以资料收到时间为准),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写明联系方式及邮箱);(2)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后以PDF的形式发至邮箱2169403498@qq.com(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参与XX项目名称,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确认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19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 5 月 19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0.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执行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3号楼4楼
联系人:黄洋
电 话:15638587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花鹏
电 话:0371-5330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花鹏
电 话:0371-53307955
2026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