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卫河清淤复堤工程结果公告

2018-06-22   来源: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 828

新乡市红旗区卫河清淤复堤工程结果公告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红旗区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新乡市红旗区卫河清淤复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卫河清淤复堤工程    

2、项目编号:新红建【2018】012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0日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6月20日  

评审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秦长林、常志刚、范文生、董保军、靳改平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富民路88号;

投标报价:2217056.30元;

质量承诺:合格(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倪锦巧。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小店工业区新长线北侧;

投标报价:2209799.30元;

质量承诺:合格;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曹宏斌。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院内;

投标报价:2221879.74 元;

质量承诺:合格(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启。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济源市王屋镇人民政府院内;

投标报价:2109825.32元;

质量承诺:合格(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启。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小店工业区新长线北侧;

投标报价:2099432.53 元;

质量承诺:合格;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曹宏斌。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禹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兰考县黄河路北段西侧;

投标报价:2116736.49 元;

质量承诺:合格(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丁麦霞。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富民路88号;

投标报价:2154959.74元;

质量承诺:合格(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倪锦巧。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隆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县北郭乡府前路(乡政府院内);

投标报价:2178520.14 元;

质量承诺:合格(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双喜。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大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15号;

投标报价:2242846.45元;

质量承诺:合格(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永辉。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富民路88号;

投标报价:2281899.15元;

质量承诺:合格(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倪锦巧。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大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15号;

投标报价:2339745.65元;

质量承诺:合格(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永辉。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湖南中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厅二区施管局招待所四楼西4-7号;

投标报价:2268363.56元;

质量承诺:合格(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江媛媛。

五标段:

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家数不足法定三家。

五、中标服务费:

以中标价的1.2%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金额:一标段:人民币26604.68元;二标段:人民币25317.90元;三标段:人民币26142.24元;四标段:人民币28076.95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人:

人:新乡市红旗区城乡建设局                         

   址:新乡市红旗区                            

人:郭鸿滨                            

   话: 15560160097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乡市荣校路金宸国际七号楼2单元15层

人:张迪

   话:18695910679

注:结果公示期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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