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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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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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托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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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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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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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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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范围:本项目3年医疗设备维保托管服务。 1.1维保设备清单:医院在用医疗类设备及医院新购进设备(包括临床、教学、科研等设备)。纳入本项目的设备原值约7.8亿元(人民币,其中影像类设备约1.6亿元、其他中小型设备约6.2亿元),约 13414台件(最终设备清单和价值以采购人(甲方) 和中标人(乙方)双方共同盘点后为准,维保费用以实际为准),其中30台影像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在质保期、维保期内或医院有其他途径维修的设备除外,若设备质保或已购置的维保服务未结束、则按照实际服务时长计费。 1.2维保范围:对维保范围内的医疗设备提供全方位托管及整机全保服务,所有与设备服务相关的费用都由中标方承担。包括所有人工、零配件(零配件必须为原厂配件)及易损件(包括球管、探测器、超声探头、磁体、线圈、液氦、血氧指套、导联线、各类探头、可重复使用的呼吸机回路、各类灯管、灯泡、电池等)及系统故障(消耗品和耗材除外),所有零配件与易损件需按厂家使用说明书定时定期更换。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情况,在医院建立配件库和智慧大屏。易损件定义:组成设备和机器的不可分拆的单个制件,其制造过程一般不需要装配工序,设备制造商定义为短期一次性使用的除外(一般以厂家出厂标准说明为准)。 2.服务内容:对维保范围内的医疗设备提供贯穿设备全生命周期的全方位托管及整机全保服务,保障临床使用安全、有效。负责医疗设备的故障维修、日常巡查、定期巡检、预防性保养、实施和管理、配件更换、质控检查、设备风险评估、设备使用安全监测、资产盘点、报废评估、人员培训、使用和绩效评价、档案管理等,协助特种设备检测,协助计量检测,协助设备安装、验收、报废,协助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协助完成各类评审、检查、考核的资料整理及数据上报,并且通过自身能力和外部渠道提供安全、高效、可靠、优质的售后服务。 3.服务期限:3年。本项目为一招3年项目,一次招标3年沿用,合同采用 1+1+1模式签订,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本项目需提供3年总报价和每年报价。以设备实际盘点院方确认之日为服务期的起始日期。 4.服务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6.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限结束。 三、中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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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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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磊、刘文、周长勇、李景志、王丽晓、单国用(采购人代表)、梁灏方(采购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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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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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的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计算基数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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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19955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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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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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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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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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中标人:9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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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