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就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2023年11月21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项目结果公告已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现对结果公告作出以下更正: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商财采招-2023-61
2、项目名称: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A包:389.72万元 B包:290万元 C包:313.38万元
最高限价: A包:389.72万元 B包:290万元 C包:313.38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项目A包 |
3897200.00 |
3897200.00 |
2 |
2 |
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项目B包 |
2900000.00 |
2900000.00 |
3 |
3 |
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项目C包 |
3133800.00 |
31338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671号
5.2采购范围及内容:
A包:防汛抢险装备器材(采购需求内的全部内容)
B包:防汛抢险排涝车(采购需求内的全部内容)
C包:防汛抢险单兵救援装备(采购需求内的全部内容)
5.3项目地点:商丘市境内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包划分:共划分三个包
5.6交货及安装期:均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测试、培训、初验。
5.7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8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均为30日历天
二、第三标段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信息
1、协助处理时间:2023年12月6日
2、协助处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原评审委员会名单:刘伟伟,王莉萍,焦蔚莉,张元波,李忠常(业主代表)
三、变更内容
原内容:
第三标段:
1、投标单位:河南浩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2.96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26.54分;最终得分:89.5分
2、投标单位:厦门夏盛户外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5.12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5.12分
3、投标单位:河南景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3.5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26.8分;最终得分:80.3分
4、投标单位:商丘豫顺商贸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9.1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26.51分;最终得分:75.61分
5、投标单位:商丘合盈商贸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7.12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26.58分;最终得分:73.7分
现变更为:
第三标段:
1、投标单位:河南浩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2.96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23.89分;最终得分:86.85分
2、投标单位:厦门夏盛户外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5.12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5.12分
3、投标单位:河南景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3.5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24.12分;最终得分:77.62分
4、投标单位:商丘豫顺商贸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9.1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23.86分;最终得分:72.96分
5、投标单位:商丘合盈商贸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7.12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23.92分;最终得分:71.04分
四、变更理由
因第三标段在公示期内收到质疑函,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监督部门同意,由原评审委员会对质疑函内容进行协助答疑。原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6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就质疑函内容进行核对,重新计算了报价得分。经核查后得分改变,原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不变,评审结果不改变。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13937061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东北角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方式:0370-2569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方式:0370-2569818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